小编:alc浏览:9652022-03-28 11:49:09
平常收快递时,快递单上不时会有广告出现,比如什么“1元抽iPhone”,"免费抽:1箱方便面","免费抽:3双保暖袜子"等,然后在旁边有一个小广告,以充满“福利”性质的广告语作为引诱,引导包主参与。但是这些广告的背后真的有免费的“福利”吗?
事实上,这所谓的“福利多半是广告”。近日,安徽消保委发布了一项调查结果,消保委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25日,对1111件快递样品进行抽样检测,据统计分析,共有674个样品含有QR码,占60.67%。
合肥市消保委在检验中发现:1~4成广告是“领红包”广告,套路深,难度大。在对674份带有广告的快递单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后发现:出现最多的广告是“每天领现金的打款秒到账”,占39.32%,即将近4成都是此广告。
研究表明:这种领款流程是消费者需要不断邀请朋友帮助、获得抽奖机会,然后通过抽取金币、幸运值等一系列东西不断积累、兑换,环环相扣,才能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。组里有人邀请了近20个朋友帮忙,最后没能提现,其他参加者也没有人提出来,但都下载了APP,“免费”为活动进行推广。
在一个名为“领取福利协会”的网页上,广告占22.11%。本次大转盘抽奖活动快递单上的宣传广告包括:“抽华为手机”“待抽:2瓶洗手液”“不要扔!“取件5.87元”“抽取保温杯×1”“免费抽3双保暖袜”“待抽取:1个电水壶”……
在本次测验中,调查者从来没有抽中过上述任何一项奖项,所谓的奖项都有明确的宣传目的,其实不会有任何奖品真的是广告中提到的“免费”,很多广告抽奖前都要先填好详细的个人资料,更有宣传内容因涉嫌欺诈而被“暂停服务”的情形。
这类广告夸大了宣传,实际测试中,并不能获得所谓的“福利”,一次折腾下来,福利却没有领到,个人信息填了不少,所以这些广告已经涉嫌欺诈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应真实、全面,不得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。虚假二维码广告在快递单上张贴,诱使消费者进行扫码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;诱导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的,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权利,主管部门可对其处罚。
经检验,申通、圆通、中通、百世、韵达五家快递的面单上均有较多“取件福利社”大转盘抽奖活动广告。而当调查者以“抽了奖,该页收集了个人资料后便无任何反馈”为理由,向“四通一达”快递公司寻求解决之道,并未得到有效解决。
针对各大快递公司的调查显示:快递公司几乎都认为,只要没有自己发布广告,就不必承担责任,而在咨询时,部分快递公司客服人员表示:因为这些广告并非快递公司所发布,也非快递公司公布,因此即使消费者遇到问题,快递公司方面也不能为其解决。
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,在快递面单上张贴的广告具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,误导消费者的,工商界可以对广告主、广告发布者、广告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,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广告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,快递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。
合肥市消保委认为,快递单广告发布者应该停止用所谓的“福利”作为噱头,忽悠消费者!快递员有义务,也有责任对自己的“位置”进行审查,确保快递单上印的内容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因此,以后凡是在快递单上发现所谓领福利的二维码,千万不要再扫,因为无法确定该二维码的真实性和安全
性,必须谨慎对待。